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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公告登报声明范本

[日期:2015-02-07 17:44:12]   来源:[字体: ]

   工人日报公告登报声明范本:

范本一:

公告
本人与*****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因甲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从2015年1月10日起本人退出****公司和***开发有限公司,从此之后不再承担公司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和决策活动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
2015.2.7

范本二:

解除经营场地使用权承租合同公告

我中心为甲方,下列人员分别为乙方(以下简称上述人员),即:
何丰源、张波、孙立国、江文彬(3个摊位)、郭鑫鑫、江军欢(3个摊位)、刘俊华、刘佰刚、杨志强、王财平、金柔静、刘玲、马丽、尹飞、罗方、金京赫、李波、徐嘉莉、蔡宝杰、刘毅、陈红霞、于芬、马洛、董建勋、蔡睿、吴波、陈晓敏、鹿鹏、拱伟、李雪梅(2个摊位)、韩春燕、朴炳镛(2个摊位)、刘嘉、马也(2个摊位)、陶建华、安成辰、刘永福、张玉省、王玉春、张河展、付环云、石凤新、黄又璇、段小梅、薛奕、沈靖、张金眉、司兆华、李飞、葛彬、汤汉霞、王琳茹、张丽梅、周国会、宋海森、邵青、吕玉池(2个摊位)、王国吉、于宗山、李喜超、阎暖开、周玉茂、司淑曼、潘京、陈斌、赵黎明、朱桂英、姚长亮、孙博睿、郑纪良、徐磊、陈键、吴贵余、王丽娥、石亚琴(2个摊位)、王秋珍、王颖、曾永洁、周明晶、李娜、河畅德、杨倩于2007年3月起及其后时间,分别签订《北京市五道口服装百货市场中心经营场地使用权承租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和《确认书》。根据该合同第八条第1项、第2项、第7项、第8项规定,上述人员已构成违约。根据该合同第十条、第十二条第6项,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现通知上述人员该合同解除。根据该合同第十四条第1项之规定,我中心有权以公告、布告等形式进行通知送达且在本通知发出后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上述人员不服本解除通知,可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等规定主张权利。

                             *********中心

                                        年    月    日
工人日报公告登报声明电话:010-52675216
办理qq:77552198